台灣加密貨幣監管升級:新法案要求強制發照、資產隔離與嚴格儲備金制度
編輯核心觀點
- ✦台灣立法院三讀通過《虛擬資產服務業專法》,將監管層級從單純的反洗錢提升至全面性的營運與治理規範。
- ✦加密貨幣平台業者須取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FSC)核發執照,並落實客戶資金與公司資產分離及強化資安防護。
- ✦穩定幣發行商面臨更嚴格審查,除須經央行與金管會雙重核准,還必須維持 100% 的資產儲備。

台灣正式邁入加密貨幣全面監管時代。立法院於 7 月 1 日三讀通過《虛擬資產服務業專法》,該法案將送交總統賴清德簽署,預計於十天內完成程序,後續由行政院訂定正式施行日期。這項法案標誌著台灣對數位資產的監管,已從過去僅針對「反洗錢(AML)」的基礎審查,轉向包含營運許可、治理標準與資產託管的全方位監管體系。
強制發照與營運規範
新法規定,所有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VASP),包含加密貨幣交易所與相關平台,在合法營運前必須取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FSC)的明確授權執照。除了取得執照外,業者還須符合更嚴格的資安防護標準、落實客戶資金與公司資產分離,並強化內部治理與風險管理機制。
針對目前已完成反洗錢合規登記的現有業者,法案提供 12 個月的緩衝期以提交執照申請,並給予最長 21 個月的過渡期,以取得金管會核發的完整執照及其他必要許可。
穩定幣與違規罰則
針對穩定幣業務,新法設置了更高的門檻。發行商除了必須獲得中央銀行與金管會的雙重核准外,還被強制要求隨時維持 100% 的資產儲備。此舉旨在回應國際清算銀行(BIS)近期對於美元掛鉤穩定幣所帶來的外匯風險警告。
法案同時針對違規行為祭出重罰,以確保市場秩序:
未經許可經營加密貨幣平台或穩定幣業務,最高可處七年有期徒刑,併科最高新台幣 1 億元罰金。
此外,針對市場詐欺或操縱價格等惡意行為,罰則更為嚴厲,違法者將面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以新台幣 1,000 萬元至 2 億元不等的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