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Android 用戶注意:1.35 億美元隱私和解金開放申請,符合資格者最高可領 100 美元
編輯核心觀點
- ✦Google 因 Android 裝置未經用戶同意持續傳輸數據,達成 1.35 億美元的和解協議。
- ✦符合資格的美國 Android 用戶需在 2026 年 6 月 23 日前於官方網站提交支付資訊以確保領款。
- ✦此案涉及 2017 年至和解最終批准期間曾使用 Android 手機並綁定行動數據方案的用戶。

Android 用戶隱私訴訟和解案
針對集體訴訟案《Joseph Taylor v. Google》,Google 已同意支付 1.35 億美元達成和解。該訴訟指控 Google 在未經用戶知情或無法關閉的情況下,透過 Android 作業系統自動從電信商處獲取用戶數據,並將其描述為「強制用戶補貼其監控行為」。原告方甚至指控 Google 的數據收集行為構成「侵占(Conversion)」,即在未經授權下奪取他人財產,這也是該類別訴訟中金額最高的和解案。
Google 發言人 José Castañeda 對此回應:「我們很高興能解決此案,該訴訟錯誤地描述了保護 Android 安全的標準產業作法。我們將提供額外的揭露資訊,讓用戶更了解我們的服務運作方式。」儘管 Google 否認違法,且法院尚未做出裁決,但該和解協議已獲得初步批准。
誰符合領取資格?
並非所有 Android 用戶皆符合資格,申請人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 居住於美國或其領土的個人。
- 在 2017 年 11 月 12 日至本案最終批准日期間,曾使用搭載 Android 作業系統的行動裝置並綁定行動數據方案。
- 未參與過《Csupo v. Google LLC》這起針對加州居民的同性質集體訴訟。
符合資格者需透過官方和解網站提交「通知 ID(Notice ID)」(該 ID 應已透過郵件或電子郵件寄送給符合條件的用戶)。請注意,即便符合資格,若未在 2026 年 6 月 23 日前於網站選擇偏好的支付方式,款項將無法保證發放。
賠償金額與後續影響
目前每位成員的賠償上限為 100 美元。和解金將優先扣除律師費用,剩餘款項將平均分配給符合資格的成員。若首輪分配後仍有餘額,將進行第二輪的小額分配。
除了賠償金外,Google 也同意調整服務條款,未來在用戶首次使用新手機時,必須取得更明確的同意,並提供開關讓用戶關閉特定類型的數據收集,同時需更透明地揭露數據收集作法。
此外,Google 近期亦針對另一項涉及 Google Assistant(現正由 Gemini for Home 取代)的隱私訴訟達成 6,800 萬美元的初步和解,該案指控智慧裝置在未啟動狀態下監聽用戶以進行廣告投放;該案的賠償將採自動發放,無須提交申請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