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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為深陷法律泥淖:美法院裁定 CFO 認罪證詞可作呈堂證供,德國博世因違規供貨遭罰

編輯核心觀點

  • 美國法院裁定華為 CFO 孟晚舟於 2021 年簽署的認罪聲明,可在華為即將進行的刑事審判中作為證據使用。
  • 德國工程巨頭博世(Bosch)因未獲許可向華為出口價值逾 7,000 萬美元的感測器與軟體,遭美國商務部處以 3,600 萬美元罰款。
  • 華為長期處於美國出口管制核心,此兩起案件凸顯美國正透過司法程序與供應鏈執法,持續對華為施加法律與商業壓力。
華為深陷法律泥淖:美法院裁定 CFO 認罪證詞可作呈堂證供,德國博世因違規供貨遭罰

華為 CFO 認罪證詞將成審判關鍵證據

美國布魯克林聯邦法官安·唐納利(Ann Donnelly)於週二裁定,華為財務長(CFO)孟晚舟在 2021 年為解決個人法律糾紛而簽署的認罪聲明,可在華為即將於 9 月進行的刑事審判中作為證據使用。該聲明中,孟晚舟承認曾就華為對伊朗的業務往來,向金融機構隱瞞華為在遵守美國制裁與出口管制法規上的實情。

法官唐納利在裁決中指出,華為不能一方面繼續聘用孟晚舟擔任高階主管,另一方面又試圖與其針對職務行為所做的陳述切割。法官認為,孟晚舟當時的發言與其在華為的工作內容密切相關,因此華為無權主張排除該聲明作為證據。這項裁決意味著,檢察官在 9 月的審判中,將能直接向陪審團展示華為 CFO 親筆簽署、承認公司曾誤導銀行的文件,這將成為華為在面對美國長期出口管制與刑事訴訟時的一大法律挫敗。

德國博世因未獲許可供貨遭罰 3,600 萬美元

在供應鏈執法方面,美國商務部週三宣布,德國工程集團羅伯特·博世(Robert Bosch)已同意支付 3,600 萬美元,以和解關於其兩家非美國子公司在 2020 年至 2024 年間,未經許可向華為出口感測器產品與軟體的指控。根據協議,這些涉及違規的貨物價值超過 7,000 萬美元,共發生超過 100 次交易。

博世表示,此次違規行為並非蓄意,且公司在發現後主動披露(self-disclosure)並配合調查。基於此,美國司法部同意終止相關調查並放棄對博世進行刑事起訴。博世除支付給商務部工業與安全局(BIS)的 3,600 萬美元民事罰款外,另與司法部達成協議,需繳納約 360 萬美元的利潤沒收金(部分暫緩執行)。

此案再次凸顯美國出口管制法律的長臂管轄權。儘管博世為德國企業且貨物由非美國實體運送,但因產品最終流向華為,仍受到美國法規約束。華為作為美國出口管制政策的核心目標,不僅面臨晶片供應限制,其供應鏈中的各類零件供應商也正受到美國監管機構的嚴格審查,這顯示華為在試圖建立國內技術替代方案的同時,仍需面對美國在法律與供應鏈層面構築的嚴密防線。

資料來源

本文由 AI 綜合上述來源編譯整理,內容僅供參考;著作權歸原出處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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